• 无标题

      发挥主要体现在为各个协商渠道搭建沟通桥梁。其一,政协协商应当与政党协商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协商议题的双向筛选、协商过程的全面沟通、对党委委托的特定议题承接协商、协商成果的反馈监督等机制的构建,增强同级党委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视程度,实现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的有效互动。其二,政协协商应当辅助配合人大协商尤其是其主导的立法协商,通过接受人大委托,对立法草案展开协商,加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人大的具体工作对接,为完善人大协商贡献力量。其三,政协协商应当对政府协商予以支持,通过对政府协商范围的拓展、协商对象的精准选择、协商形式的规范化、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政府各部门的密切联系等方式,实现政协协商与政府协商的互动交流。其四,政协协商应当实现与人民团体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的渗透与协调。由于人民政协组织中本身就包括部分人民团体成员和部分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因此可以通过尽可能多地将不同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吸收到政协组织中来、加强与民政部门的积极合作,实现不同协商渠道之间的交流与互通。其五,政协协商应当发挥对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作用,可以通过搭建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的联络机制、政协委员到基层的考察调研机制、街道乡镇政协组织试点等,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衔接。  3.协商范式作用的发挥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的范式作用,健全政协协商自身制度体系,形成制度范式,向其他协商渠道予以推广。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主要包括:改进政协协商主体的产生机制,将议政水平高、群众普遍认可、新兴阶层人士吸收到人民政协委员队伍中来,同时加强各政协委员对协商民主理论的学习与领悟;进一步细化协商内容,包括对协商议题的范围、协商内容的分类和协商内容的透明度等事项都应当进行更为详细的制度规范;规范协商程序,对协商的时间、地点、主体构成、内容确定、主体发言、成果展现形成等各个环节都应当进行更为细化的规定;强化协商的反馈与监督,通过将协商成果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考核指标、鼓励各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协商成果的执行情况、拓宽对政协协商成果的监督渠道等措施的完善,推动政协协商成果的有效落实。  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发展优势向话语优势转变。在多个协商渠道的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范式作用的发挥向话语优势转变,以应对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等协商渠道中强大话语体系的作用,巩固其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为此,人民政协可以通过推进话语体系建设、突出政协协商与其他协商渠道的优势、彰显政协协商制度特色等途径,实现政协协商理论的总结、政协话语体系的凝练和话语优势的构建,最终形成更为完善的政协协商话语体系,从理论、实践层面论证政协协商的独特优势,并将话语体系成果向外界输出。       协商民主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制度,它更体现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并伴随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迎来了新起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统筹推进的全新战略部署。为此,发挥政协协商突出优势,推进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地位与作用的实现,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统筹发展,同时,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参考文献从略。本文刊登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2月刊)